别把秦汉的 “美术字” 当作 “高古” “古拙”

来源:八公山人书法工作室作者:王世国发布时间:2023-02-21 18:14:45

秦 《峄山刻石》,经过李斯改造后的篆书,已经变成了标准化的“美术字”

王世国/文

  当下,一些人在品评书法时,把所谓的“高古”作为评判书法优劣高下标准,若被指为“取法高古”,便是好的,否则就是不好的、低下的。流风所及,一些人一心去摹写秦汉篆隶、甚至那时的瓦当砖铭,以求“取法高古”,用心刻意地描摹秦汉碑刻中,那些刀锋刻划以及碑面上的字迹被岁月风雨浸蚀以后线条斑剥、残缺的痕迹,故作曲折颤抖之笔,以求“古拙”效果。这给当下书坛带了一些不良习气。

秦朝统一度量衡的诏书,刻于铜板,颁发全国,即著名的《秦诏版》。这才是当时人们的篆书真实面目

  其实,“高古”并非是品评书法优劣高下的标准,而只是一种艺术风格。唐代司空徒《二十四诗品》中提出了24种艺术风格,“高古”仅是其中之一。书法艺术风格原本就是丰富多彩,不同风格之间并没有优劣高下之分,只是带给人们不同的审美感受。而一些人主张书法要取法高古,要以秦汉篆隶和北魏碑版书为“上”,轻视晋唐以后的楷、行、草书。例如,饶宗颐《书法六问》中主张,学习书法要先从秦、汉、魏开始。饶老此说正确,但他又说:“若从唐人起步,则始终如矮人观场矣。”这与康有为尊碑抑帖之说如出一辙,这就有失偏颇了

汉简中的当时人们的实际书写与汉碑中的书法大不一样

  书法艺术的成熟和发展高峰不是在秦汉,而是在魏晋,从那时开始,书法才成为一种人们自觉追求的艺术类型。对此李泽厚《美的历程》中有过确论:“书法是把这种 ‘线的艺术’高度集中化纯粹化的艺术,为中国所独有。这也是从魏晋开始自觉的。正是魏晋时期,严正整肃、气势雄浑的汉隶而变为真、行、草、楷,中下层不知名没地位的行当,变而为门阀名士们的高妙意兴和专业所在。”这里,他对真、行、草、楷的产生,大声讴歌。

汉 《居延汉简》,当时人们实际书写的隶书

  对于书法艺术来说,东汉、魏晋以后草、楷、行书的出现具有非凡的意义。在此之前,殷商甲骨、周朝金文、秦汉篆隶甚至北魏碑版,完全是为了歌功颂德、纪事立言,书写者或为占卜、或受王命、或为公务、或受人请托,书写的内容基本上与书写者没有多大关系,写字纯粹是实用;其中大多数只是摹写字形,少数高手佳作才算得上是书法。我们今天看到的那些汉隶碑刻,与当时人们实际的隶书(现存于汉代简牍、帛书)书写几乎完全两样,可以说它们实际上是镌刻者对书写笔画进行了装饰、美化,就是当时的“美术字”。

东汉隶书《华山庙碑》,汉代碑刻中的隶书

  而东汉、魏晋以后,草、楷、行书的出现,纸张的普遍使用,不仅大大方便了书写,而且书写更多地从公务扩展到个人事务,使个人情感和兴意的表达成为可能,从而赋予书写能够成为书法艺术的本质特性。这才有了王羲之“写《乐毅》则情多怫郁,书《画赞》意涉瑰奇......”

东汉碑刻《景云碑》,镌刻对隶书进行了装饰和美化

  可以这样说,草、楷、行书体产生,是书法艺术发展史上的一次革命,是书写者的个性解放。所以,从东汉赵壹《非草书》中可以看到,当时人们对新书体——草书的出现是多么欢欣鼓舞、趋之若鹜。就连崇尚秦汉篆隶和北魏碑版的饶宗颐,其《书法六问》中也不得不承认“晋代以来,书法更成为了一种抒发书写者内心感情的艺术。这一情况在晚明表达得尤其淋漓尽致。”“我们不妨说书法,尤其是行书、草书,是冰解冻后的长河,是瀑布型的音乐,是人们抒发感情的广阔天地。”

东晋 王羲之行草《得示帖》

  唐代孙过庭《书谱》中指出:“古质而今妍”是书法发展的必然结果,今人“何必易雕宫于穴处,反玉輅于椎轮”呢?所以,如果将“高古”作为一种书法风格来追求,或者将篆隶魏碑作为一种书体来学习,都无可厚非。但是,品评书法,言必秦汉北魏,那就用“高古”来吓唬人,那就错了。

长期风化和风雨剥蚀后的《张迁碑》,“高古”“古拙”的美感,是天然形成的,并非是书家有意而为。

  其实,楷有“八法”远甚于“篆只一法”“隶有波磔”;以楷入草、作草如真,比起以篆入草、以隶入草,更能够带来草书线条的万千变化和鲜明的节奏;而行书、草书更有利于书法家个性的表达和情感的抒发,特别是草书更是给书法家提供了创作和想象的广阔空间。而秦汉篆隶碑刻的“高古”“古拙”的美感,是天然形成的,并非是书家有意而为。它们主要是因为篆隶书体和文字由于距今年代久远、难以认识所带来的“陌生感”,以及石刻文字经过长期风化和风雨剥蚀后“荒率感”。对此,大家不可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