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杂耍”是“行为艺术”,还是对汉字的亵渎?

来源:八公山人书法工作室作者:王世国发布时间:2022-04-19 16:31:57

唐代诗人杜甫曾作《饮中八仙歌》,称赞李白、贺知章、李适之、李琎、崔宗之、苏晋、张旭、焦遂等当世名流过人的酒量、特殊的才艺和蔑视权贵的高贵品质。诗中对张旭作了这样的描绘:“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癫狂豪逸的张旭还有些孩子似的“人来疯”,爱好书法表演。据《书林记事》载:张旭大醉之后,曾经“以头濡墨而书,既醒视之,自以为神,不可复得也。”盛唐时期,书法家张旭脱掉帽子,用头顶上的发髻濡墨作书,如果说这种醉酒后癫狂状态就是的中国古代艺术家的“行为艺术”的话,那么它比西方在“达达主义”时期兴起的“行为艺术”还要早一千多年。

“写字杂耍”是“行为艺术”,还是对汉字的亵渎?

王冬龄

当代书法家中的一些先锋派人物大概也正是从这里获得了“创作”的灵感,开始进行这种惊世骇俗的书法“行为艺术”表演:邵岩用注射器“射书”,曾翔装作醉酒状态下的“吼书”,王冬龄颇具舞蹈意味的“天书”,如此等等不一足。在这种书法表演中,书法家就像“行为艺术”家一样,成为现场的焦点,他们的行为就是与观众进行现场交流的一种艺术形式。他们是在用一种近乎艺术表演的方式,在非理性的状态下进行创作,只享受过程而不在乎结果的优劣。作为书法家的“行为艺术”还是有节制的,一般能够“发乎情而止乎礼”,但是它在江湖上则是另外一个样子了。

“写字杂耍”是“行为艺术”,还是对汉字的亵渎?

邵岩

千百年来,中国城市中的“勾栏瓦市”以及乡村的集市上一直都有江湖卖艺人的杂耍表演,有着深厚的民俗文化土壤。江湖人士是否是从书法精英们的“行为艺术”那里受到了启发,一种“写字杂耍”也很快流行开来:有人“倒书”,有人“背书”,有人“双管齐下”,有人抱着一个倒立的女人,用她的长发在数丈的白纸上涂抹。更有甚者,我在微信上还惊见这样的图片:一白发老者,除左右手各执一笔外,两只鼻孔还各插一只毛笔来写字,状如怪物;还有一位妙龄女郎祼露下体,竟把毛笔管插入私处,以马步蹲裆来写字,而且写的还是王羲之的《兰亭序》……呜呼,此等恶俗写字杂耍真可谓天才发明,登峰造极也!

“写字杂耍”是“行为艺术”,还是对汉字的亵渎?

 

江湖上的“写字杂耍”当然不可能与邵岩、曾翔、王冬龄等人的“行为艺术”同日而语。因为,“行为艺术”本质上还是艺术,是艺术家的艺术表演,重要的是它能开启人们的心智,引发人们思考和情感的共鸣,创造“美”。江湖上的“写字杂耍”则没有这些,因为它不是艺术,没有丝毫的艺术性,让人看到仅仅是一种怪诞的行为。它不仅不能激发人们的美感,相反会令人不快和厌恶。不仅如此,这种“写字杂耍”还是对汉字的恶搞和亵渎。“写字杂耍”者可能不知道,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原本就有“文字崇拜”,中华民族一直都是敬畏文字。

“写字杂耍”是“行为艺术”,还是对汉字的亵渎?

 

史书记载,汉字的产生是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也是中华文明史的开端。黄帝的史官仓颉受命造字,当他造出汉字时“天雨粟,鬼夜哭。”正因为有汉字,中国尽管有56个民族,言语和风俗各不相同,但大家都识得和使用汉字,这才确保了数千年中华文化的传承和各民族的统一。的确,汉字是中华文化的密码,在古人眼里,它有着通神明、知自然、定规范、含历史、示未来的重要作用。所以,在传统的私塾教育中,写着字的纸片不可随便丢弃,更不能踩在脚下;印着字的书籍决不可倒着放。其实,对汉字的尊重就是对文化、对知识的尊重。

“写字杂耍”是“行为艺术”,还是对汉字的亵渎?

 

在绝大多数国人对笔墨书法完全没有感受的今天,倒是给了那些哗众取宠的“写字杂耍”江湖人士提供了市场,他们完全没有对汉字的敬畏之心。甚至有些机关单位对什么是书法艺术也不甚了解,还把这样恶搞出来的字当作书法作品,挂在厅堂上。有一次,我在某位领导的办公室里,看见赫然挂着一幅反写的“寿”字。他见我惊讶的样子,连忙解释说这是某位“大师”写的“反书”。我说:“怎么能挂这样的‘反书’呢?长寿的反面就是短命啊!”他听了大惊失色,立刻将那幅字取了下来。

“写字杂耍”是“行为艺术”,还是对汉字的亵渎?

张旭楷书《郞官石记》

大家看看张旭的楷书《郞官石记》就知道,张旭有着深厚的书法功夫,他的那些诗歌则显示着他的文学修养,“以头濡墨而书”,不过是他醉酒后失去理智时的癫狂状态;而今江湖上的“杂耍”者没有张旭札札实实学习书法的精神,却要效仿他的疯癫之举。这当然不是书法,也不是“行为艺术”,而是对汉字的恶搞和亵渎。与此相反,那些在公园里用“大笔”在地上书写的老人,他们认真而又虔诚,那字写得有板有眼,有的还很有功底,可能让一些“书法家”看了也会觉得汗颜!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写字杂耍”是“行为艺术”,还是对汉字的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