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云的这一观点值得商榷

来源:八公山人书法工作室作者:王世国发布时间:2021-08-16 17:07:46

 

孙晓云的这一观点值得商榷

孙晓云

不能把书法等同于文字

王世国/文

当今书坛的“掌门人”孙晓云主席在《中国书法首先是文字,然后才是艺术》一文中,针对当代书坛存在的书法纯艺术化倾向,指出:中国书法首先是文字,然后才是艺术,结果现在你把文字的内涵都剥掉了,就剩下一个艺术的壳。既然书法是纯艺术,那好,谁都可以有自己的观点,什么都可以冠以‘创新’而随意为之,艺术本身就是选修课。文字可以选修吗?今天这样的状态难道不足以振聋发聩?”她的这一观点确实振聋发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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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念”“写”只是蒙学课程

不过,准确地说,“书法”并不等同于文字,也不等同于一般的文字书写。就像是绘画并不同等于山水、花鸟、人物一样,它是文字的艺术书写。诚如孙晓云文中所说,“过去古人学习书法是‘认’‘念’‘写’三位一体,现在这三个部分被完全割裂:‘认’,对汉字的研究,交给了中文系;‘念’,交给了表演系;‘写’,交给了美术系。这是很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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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晓云书法作品

其实,就像今天的小学生一样,“认”“念”“写”只是他们对书法最初的体验和认识。能够正确地“认”“念”“写”国文,这是国人最基本的文化基础,纵然是在古代,它们也仅仅属于蒙学课程。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扩大、技艺的提高,当然不会再停滞于这样的阶段。而且学科分化和分类是科学发展的必然结果。对于书法家来说,更不能满足于此文字“认”“念”“写”的最基础水平,必须更高一筹,要能够艺术地书写汉字,创作出艺术作品,形成个人艺术风格。如果他对书法的认知和体验,仅限于“认”“知”“写”的话,那么他何以配得上“书法家”之名?全国各地的书法家协会又凭什么能在文学艺术联合会中占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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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起于实用,又超越实用

书法与其它艺术种类一样,最初并不是艺术,而是巫术和人类劳作,以及其它社会活动的产物,实用性是其根本属性。例如,甲骨文是巫师或史官占卜记事的文字符号;人类最早的舞蹈就是祭祀活动时的手舞足蹈,而最早的歌唱和诗歌,也是人们劳动时的“吭呦、吭呦”。远古人类进行巫术活动时,在自己脸上和身体上涂满色彩,这就是最早的绘画。然而,这些完全基于实用目的“艺术”都还不是艺术,而是伪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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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花山岩画,表现人们祭祀时的舞蹈场景

确实,在东汉以前,书法只是等同于汉字的书写,是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记录和传达信息的一种方式,而并不是艺术。到了东汉灵帝时,人们对书法的审美意识开始觉醒,注意到用柔软的毛笔书写汉字可以产生新奇的美感。当时,蔡邕对这一发现十分惊奇,感叹道:“惟笔软则奇怪生焉。”从此,一个超越实用,自觉追求美和美感的书法艺术时代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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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 张芝草书《知汝帖》

汉灵帝光和元年(公元178年)设立“鸿都门学”,招收诸生专门学习辞赋、书画。诸生学习书法,当然不再是蒙学时期的文字“认”“念”和一般地“写”。汉灵帝甚至还举办了全国书法大赛,师宜官能写“字大径丈,小可方寸千言”,在大赛中脱颖而出,成为全国书法名家。成名后,他进而还在酒楼题壁,举办了一场个人书法展,现场收费观看。学者蔡邕也在这时发现“飞白书”的美,并且写下《笔论》和《九势》,专门探讨汉字书写和书法形象的美感。也就在此时,人们都被难写难认且并不实用的草书之美所征服,不学经史,却竞相练习草书,达到废寝忘食的地步,成为一时之风气。赵壹对此非常愤怒,写下讨伐檄文《非草书》。

由此可见,东汉灵帝时期,是中国书法发展的分水岭。此前,书法只是汉字的表现形式之一,它以书写文字和记录传达信息为目的,而不是为了表现和创造美。从东汉灵帝以后,书法摆脱了实用性的束缚,逐渐发展成为能够创造美和美感的独特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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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 蔡邕《熹平石经》(传)

书法书写文字,又超越文字

书法必须书写汉字,否则便不是书法,这早已是书坛共识。只要书写汉字,就不必担心“文字内涵”被剥离。虽然书法与汉字的日常书写密切相关,但是两者并不等同。书法源于文字,又超越文字,是汉字的艺术书写,是艺术形象的创造性活动。从古至今,那海量的日常书写并不都是书法,只有那些能够精彩表现艺术之美的“作品”,才是真正的书法,才是艺术作品。特别是从印刷技术出现,直到如今网络信息时代,书法的实用性逐渐丧失殆尽以后,书法已不再是文字的附庸,艺术属性更加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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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书札。日常书写并不都是书法,只有能够精彩表现艺术之美的“作品”,才是真正的书法,才是艺术作品。

艺术都是表现情感和塑造形象的,无论音乐、舞蹈,还是文学、绘画,莫不如此。汉字是象形文字,它看起来抽象,实际上都有固定的形状(形象)。仓颉造字时就是按照事物的特征,画出它的图形,“以一形立一字”,各个不同。这些一个个独立的字还有着生命体的基本特征,即平衡对称。它有时是“平正”,即对称的平衡;有时是“险绝”,即非对称的平衡。汉字这种象形表意的特点,使得书法家通过书写汉字就能够创造具有生命体那般生动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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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国行书条屏《杨俊华·朝普陀》

当然,这种形象不像绘画那般具象,它是抽象的,是独特的“书法形象”。它的美和美感正是产生于书法形象的“神采”和“形质”之中;它所表现的情感也不是人们通常的喜怒哀乐,而是“审美情感”。这种审美情感来源于对书法形象的审美感受:或雄浑,或刚劲,或奔放,或老辣,或秀丽,或古雅,或妍媚,如此等等。因此,面对一幅书法作品时,人们在审美感受中,自然感觉到身心愉悦。

总之,书法是通过对汉字的艺术书写创造形象和表现审美情感的艺术,它并不等同于文字,也不等同于一般的文字书写。这就像赛车并不等同于人们日常开车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