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是书法“同化”了诗文

来源:八公山人书法工作室作者:王世国发布时间:2020-12-30 18:00:23

 

要知道:是书法“同化”了诗文

怀素《食鱼帖》“老僧在长沙食鱼。及来长安城中,多食肉,又为常流所笑,深为不便,故久病,不能多书……”

本文作者:王世国

书法源自古人的日常书写,因此人们特别强调书写的文字内容对书法作品有着重要意义,要求书写“自作诗”或“经典诗文”,这本没有错;但是,当代书坛中,一些人进一步将它与书家文化修养的高低挂起钩来,这便故弄玄虚,有失偏颇了。因为,他们忽视了书法的“同化原则”。

“同化”是西方心理学家皮亚杰发生认识论中的概念,它是指有机体对所获得的信息进行转换和改变,使它符合现有的认知方式。书法的“同化原则”,就是当一个汉字或者诗(文)以书法的艺术形式呈现在一幅作品中时,书法就“吞并”了那个字或者诗(文),其字意与文意都融入了书法家创造的书法形象,即转变成为具有性情的视觉形象。这是类似于“蛹”化“蝶”的质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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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国狂草斗方《孟浩然·春晓》

例如上图,“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当书法家挥毫写出唐代孟浩然的诗时,就把这首诗变成了一幅书法斗方作品,诗已经融化在书法的点画线条、字形结体及其章法布局里,转变成一幅草书艺术形象。换句话说,诗在这里被书法 “ 同化 ” 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诗被以书法的形式表达出来以后,它就不再是诗歌了,而是成为书法的组成要素,是书法家所选择的创作素材或是触发其创作冲动的灵感。它的作用就是帮助创造书法形象,表达书法家的审美情感,如此而已。这就像将盐溶于水,尽管我们还可以品得碱味,但是它已是水而不是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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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国狂草五言联:“落花随水去,修竹引风来。“

所以,对于一个书法家而言,只要能够激发他的创作灵感,那么一首千古名篇与一首平庸的诗歌,甚至是几句无聊的话语或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单字,都可能成为书法创作的好的素材,并最后将它变成一幅书法作品。这种可以“化腐朽为神奇”的艺术创造能力,才真正展现了书法家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丰富性”。例如,唐代张旭将自己一时肚痛感受草书出来,若是执着于他书写的文词,则实属无聊庸俗之词,既不高深也不高雅,但却成为书法名帖——《肚痛帖》(如下图)。这样的例证在古今书法名篇中已不胜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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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肚痛帖》

在这一点上,书法与音乐非常相似。就像美学家苏姗·朗格在《情感与形式》一书中说的那样:“当一个作曲家为一首诗歌谱曲时候,他把这首诗变成一支歌,原诗就不复存在了。”当歌唱家演唱这首歌时,歌中的词与曲是一同出现的,就像书法中书写的点画线条与诗的字词是一同出现一样,歌唱家唱出的歌曲自然就“吞并”了歌词。因为人们聆听这首歌时,即使听不清楚某一句歌词也无关紧要。例如,在听周杰伦演唱的歌曲时,人们就是经常听不清楚他到底在唱些什么,听不清楚其中某些歌词更是稀松平常,可是依然会听得津津有味。同理,我们在欣赏草书作品如张旭的《古诗四帖》时,即使不认识其中的某些草书字也无关紧要,你依然可以被其中新奇的书法形象和生动的章法气韵所打动,感受到书法艺术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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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古诗四帖》(局部)

当然,书法的“同化原则”与音乐的“同化原则”也有不同之处。音乐歌曲中可以有完全不要歌词、只有节奏和旋律的音乐作品,如德彪西的《女妖》和麦特涅的声乐奏鸣曲,就是无词声乐作品。而对于一幅书法作品来说,其中不能没有汉字,不管书法家用何种书体去创作,他都必须以汉字为素材,哪怕是一个字,也可以书写成一幅作品。如果一幅作品完全不书写汉字,只有点画线条或者说笔墨,那它就不是书法,而是一幅抽象画了。这就是书法艺术的审美特质的规定性之一。

苏轼早就说过:“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赋诗必此诗,定非知诗人。”同理,对待书法也切不可“看图识字”,把书法家当作“抄书匠”。可惜,至今仍有许多人不明此理,依旧在传统思维模式中看待当今书法,依然会对不同的论点扣上“西方形式主义”的帽子。其实,他们未能真正懂得艺术特别是书法艺术。正如美学家奥特加《艺术的非人性化》一文中指出的那样,艺术在他们面前就像是“一块透明的玻璃”,他们会“透过艺术作品痴情地沉浸在它所涉及的人类现实之中。如果有人劝他们放弃那种执着的追求,而专门去注意艺术作品本身,他们就会说他们一无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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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国狂草《杜甫诗句》:“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其实很简单,书法就是书法。如果把它当作是“自作诗”或是“历代经典”的“图解”,那就错了。书法不是一种“综合艺术”,书法创作是对诗文的“同化”和升华而不是综合,是一种艺术“吞并”了另一种艺术。除了那些实用的功能大于审美的书法如牌匾榜书等以外,书法家无论是书写“自作诗”还是他人之诗,是现代新诗还是古典诗词,甚至“白话文”,都无关紧要,更不能决定其文化修养的高低。

书法自有这种“同化”能力,它可以“吞并”任何进入书法系统的字词,依靠自身的艺术法则,创造出崭新的艺术形象,而欣赏者自然是要“得鱼忘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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