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内容不是书写的诗文

来源:八公山人书法工作室作者:王世国发布时间:2020-04-26 11:12:42

 

作者行书《苏轼·定风波》(180cmX180cm)
 
 
 

人们经常以为书法作品中书写的诗文就是书法的内容,王岳川先生最近也撰文,倡导书法应当回归传统和具有“正大”气象,并且认为“书法不仅不可没有内容,而且必须是含义深蕴的内容。”进而,他主张书写“先秦诸子、孔孟老庄、唐宋诗词及名言警句等历代经典”。

其实这是对书法内容的误解。所谓“内容”是与“形式”相对的一组概念。“内容”是事物内在诸要素的总和,“形式”是内容的存在方式,是内容的结构和组织。显然,书家书写的诗文并不是“内在诸要素的总和”,它只是诸多要素之一;因为如果把书写的诗文看成是全部要素的话,那么书法便不是艺术,而只是传达诗文信息载体。

的确,书法最初就是诗文的信息载体,文人日常大量书写的信札或诗文,其内容就是传达和记载的信息;那些写得好的,有艺术感和美感的就成为书法作品,例如王羲之《兰亭序》、张旭《肚痛帖》、黄庭坚《李白·忆旧游》等;而那些并没有受书法训练的普通文化人,他们的日常书写并没有艺术价值和美感,只是历史文献遗墨文物,有史料价值。

自从传达和记载信息有了方便的手段如硬笔、电脑、手机等以后,书法就日益脱离了日常书写的行为模式,而成为书法家进行艺术创作的形式。由于汉字是书法创作的必要媒介,汉字所记载的诗文就成了书法家唯一的创作素材。显然,我们不能把创作素材等同于内容。

 

 

作者狂草斗方《李白·早发白帝城》: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那么,书法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究竟是什么呢?它就是“神采”和“形质”。南朝书法家王僧虔说:“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以绍于古人。”作品表现出来的精神、气韵、性情就叫“神采”,而点画墨色、结字造型、章法布局等就叫“形质”。当然,就像内容与形式是有机统一一样,神采与形质也是密不可分。

由此看来,作品中书写的诗文内容不能等同于书法的内容,它对于书法作品来说只是创作素材。这就像莫言的小说大多取材于山东高密乡的农民和农村生活一样,创作素材对一个作品的成败有一定作用,但其重要程度远没有像王岳川先生说得那样,更不能决定作品的高下。那些“江湖体”作品尽管书写的诗文与优秀书家作品相同,但前者没有艺术价值,不是艺术作品。

所以,书法是书写“历代经典”还是现代诗文或自作诗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书法家如何书写,怎样创作。具有数千年文化传统的书法艺术,它在笔法、结字、墨法和章法等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备的艺术评价体系,以及自己的审美标准、审美理想和审美趣味。因此,对于行家来说,它决不会与“江湖体”混同。当代书法创作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学习借鉴现代形式构成的艺术手法,如变形、夸张、对比等,这不是西方的形式主义,是历史的进步,值得充分肯定。

(本文作者:王世国)

王世国著作《中国书法家》和《书法非常道》(见“当当网”)